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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由3-5名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组成。每名学生每年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员不得新报。每个项目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2024届毕业生不参与2024年项目的立项。

(二)指导教师

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应为每个大创计划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当年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指导,且指导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研究中的各环节给予及时指导,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填报相关材料,定期组织项目团队研讨并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督促项目团队按照预定计划开展工作并按时完成结题验收等。

(三)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选题须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合理,实践方法及技术路线切实可行,预期成果明确且具有可考核性。

2.项目立项后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和建设任务逐步实施。在项目立项半年后,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内容、进度以及完成质量、成果等。对于未参加中期检查、无任何进展或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其所有团队成员在校期间不得主持或参与新项目的研究,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3.在研究期限截止后,项目团队应根据结题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参加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团队填写申报材料。项目团队务必仔细阅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附件1),并与指导教师充分讨论,根据项目预期成果(成果第一人必须是学生团队成员),自行选择申报项目类型(创新类/创业类)项目级别(省级/国家级),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1或附件2-2),并于5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各二级单位汇总。

(二)二级单位汇总、初审、推荐、统一报送材料。二级单位汇总后,根据“申报条件与结题要求”进行初审,并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二级单位推荐项目数》(附件4),择优排序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超出附件4推荐数的项目,将不予接收。附件2、3的纸质材料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莲湖校区图书大楼A506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3762451145@qq.com。

学校对二级单位应结未结的项目进行清理,结题率较低的二级单位将缩减当年推荐项目数量。

四、其他事项

(一)评审及推荐办法。由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推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立项。

(二)经费资助。学校根据立项项目的级别和类型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经费划拨后,项目负责人凭相关票据在学校财务部门报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彦杉,电话:15892990643,QQ:1018723108;

刘英秀,电话:17345281602,QQ:3762451145。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2-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创新类)

        2-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创业类)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二级单位推荐项目数

        5.专业类代码名称对照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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