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现面向全校广泛征集符合“四川好人”评选标准的先进典型及其事迹。
一、推荐范围
年满18周岁,先进事迹发生在四川,或先进事迹发生在省外的四川籍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群众身边好人。
二、推荐标准
“四川好人”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
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
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反响。见义勇为行为原则上发生在一年以内、不超过两年,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奖励。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守信形象和社会信誉。
4.敬业奉献好人: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职业态度,敢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报送要求
1.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按照标准积极推荐人选,并将《“四川好人”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人选基本信息、事迹材料(200字简要事迹、2000字详细事迹)、照片(1寸免冠证件照、与事迹相关的高清工作生活照3张以上)报送到宣传部。联系人:邵老师。电话:6660(短号)。
2.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紧扣推荐类别,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文风平实客观,数据真实准确,不将团队行为笼统作为个人事迹。正文内须设小标题,醒目清晰,单独成行。在帮扶困难群体事迹材料的表述中,要体现当地政府作为、社会关怀、家庭成员配合。在敬业奉献事迹材料的表述中,要着重体现高于其本职工作的奉献内容。
附件:四川好人推荐汇总表
宣传部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