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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法治乡村调研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7-31 作者:董宇帆、许莉红、杨松林、冯栎;摄影:程露 编辑:张莉 点击:

7月18日至24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乡村法治振兴调研小分队,由张欣老师带领小组董宇帆、许莉红、杨松林、冯栎、程露五名成员,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盐井坝村和达州市开江县长岭镇中山坪村开展以“乡村振兴战略下川东北地区党建引领法治乡村建设现状研究”为主题的“三下乡”实践活动。

小分队通过问卷以及访谈的形式深入基层展开调查与研究,了解基层治理机制、法治建设的创新。小队成员与社区(村)党政组织工作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社区(村)居民等多元主体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7月22日调研小队走进长岭镇政府展开调研,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就乡村产业振兴、文化发展、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与学习。在长岭镇调研中,团队感受到了该地积极探索“有事请找我”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了“三三”的服务模式,即通过整合镇、社区、村以及各方面的资源,建立“三支队伍”,搭建“三个平台”,创新“三项服务”。其中“三支队伍”为治理主体,解决有事“找谁办”的问题;“三个平台”为治理阵地,解决“到哪办”的问题;而“三项服务”为治理体系,实现有事“怎么办”。通过调研,小分队了解到,长岭镇中山坪村就法治乡村建设坚守“民主、法治、落实”的原则,村委不仅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培育出一批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他们在院坝会上为村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村民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还通过设立法律工作室、推广村民议事厅在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同时加强民主自治能力;除此之外,村里还通过微信、QQ等信息化方式来宣传法治知识,目的就在于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推动乡村法治建设。该村还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多途径打造宣传阵地,通过购买服务以及政府(司法所)指导的方式健全法律服务供给体系。

小分队成员董宇帆说:“这一服务模式不仅可以达到政策法律宣传解读、提高法治意识的目的,更能充分了解村民需求,解决村民相关问题,同时通过政府牵头,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优化了乡村法律公共服务供给。”

小分队又走进盐井坝村,协助村民填写调查问卷,先后与村委工作人员、村中老党员、前村医、村民等进行深入访谈。小分队了解到,盐井坝村在基层治理上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互补,自2020年以来,该村在“民生服务、法治宣讲、示范创建、调研走访、排查化解、督查整改”的通川“六大行动”指导下,在党政组织主导、多方参与下,盐井坝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村民张大爷告诉小分队:“通过村中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法治意识的培养,我们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并且邻里之间的矛盾也得到了很好的调解。像以前我们村里出现了什么矛盾说不开就一直存在,但是现在大家都是讲法讲理的,自己解决不了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让村里的氛围好了很多,人情味也更加浓厚了。”

在这次“三下乡”暑期实践活动中,“乡村振兴背景下川东北地区党建引领乡村法治建设调研小队”秉持着理论结合实践的原则,深入基层,发放问卷80份,进行访谈20人次,对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乡村法治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多方面展开了调研,形成了6000字的调研报告。此次实践活动,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以法治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以法治保障城乡融合发展,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以法治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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