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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转型发展,落实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示范专业,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着“突出学校特色,优化专业结构;注重内涵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动态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的原则,推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体制改革,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增强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二、申报条件

1.校内本科专业,专业建设规划定位准确、切实可行、循序渐进。

2.教师队伍水平较高、结构合理,专业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合理。

3.制定有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理念先进、目标明确、结构合理、操作性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成绩显著,近三年学院或专业教师承担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主持市厅级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5.专业办学条件先进,具备较为完备的专业图书资料、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

6.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就业质量好。

7.有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实习成果明显。

8.申报专业符合区域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建设与管理等领域的人才需求。

9.申报专业具有良好建设基础和基本条件,通过示范建设,能够引领带动相关专业建设,构建起对接重点产业的专业群。

三、经费资助

1.根据申报情况遴选立项建设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周期3年,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对建设效果良好的应用型示范专业,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

2.各申报专业根据建设内容,详细列出经费明细,包括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预算。

四、申报程序与立项

由各有关专业带头人申报,所在学院初审并推荐,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发文。本次立项数量为5-8项。

五、管理考核与验收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中止项目建设。建设期满后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称号。未通过验收的,一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验收仍不合格,视作未通过验收,该专业所在学院两年内不得申报专业建设项目。

六、材料提交要求

1.四川文理学院应用型示范专业申报书(见附件)。

2.支撑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其中应重点提供本专业现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基础和条件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中,应用型示范专业申报书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两份,支撑材料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一份(装订为一册),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yk2010sasu@163.com。

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11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莲湖校区行政楼2010),联系人:张源、赵娟 联系电话:0818-2790063。

附件:3-2应用型示范专业申报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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